2、身故保险金给付
一年内非因意外伤害身故退还已缴的保险费,合同终止;
缴费期内,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一年后非因意外伤害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为累计所缴保费与两倍保额的较大者;
缴费期后身故,给付两倍保额作为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3.一次性领取选择权行使
60周岁生效对应日领取保险金额的180%作为生存保险金,合同终止,但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投保时年龄低于50周岁(含);
(2)60周岁对应日后一个月内行使该选择权,否则视为放弃
产品特色
1、短期缴费无压力
采用趸缴、3年、5年的短期缴费形式,缓解长期缴费的压力。
2、三年高返早收益
生存保险金每三年返12%,相当于年返4%,返还频率快、次数多、额度高,活得越久,领得越多,一张保单三代受益。
3、提前领取功能强
在被保险人60周岁时,客户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提前领取保险金额的180%,将身故保险金最大限度的转化成生存保险金,实现对资金的自由支配。
4、享受红利御通胀
客户还可通过红利分派,分享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以此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的功能。
5、承保条件更宽松
投保不受职业类别限制,趸缴、三年缴不计入被保险人累计风险保额,风险保额及体检额度单独计算,且不与既往投保的寿险风险保额及体检额度累加,体检、健康加费及高保额核保,均较以往有大幅度的宽松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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