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为未成年子女买保险之前,也许需要先弄明白三件事:
保障第一、收益第二
为子女买保险,应遵循的重要原则是“保障第一、收益第二”。现在市面上保险品种繁多,但基本上可以分为保障型保险、储蓄型保险和投资型保险三类。由于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没有把少年儿童完全纳入保障范围,而少儿身体比较弱,发病几率高,因此,要想保孩子健康平安,使家庭不致因孩子生病或遭遇意外事故而陷于经济困境,在为子女购买保险时,首先应该为孩子购买保障型保险,如医疗险、意外险,其次是教育储蓄保险,在有余力的条件下,再考虑为孩子购买有投资理财功能的保险。
值得一提的是,利用部分长期保险的特性,用储蓄型保险来规划孩子的教育金,为孩子规划一份长期保障,已成为众多家长的选择。教育金往往需要长期的积累,短则5-8年,长则10-15年。如果事到临头,再临时筹备,孩子教育金的数目,尤其是上大学的费用,往往会让很多家长到时手足无措。所以,越早帮孩子买储蓄型的险种,就越有利于轻松累积教育金。
正是因为孩子教育金的重要性,在为孩子筹备教育金的过程中,就要格外注意资金积累的稳妥、安全和规避风险,尽量选择有固定收益和保证资金安全的积累方式。如太平人寿的“福寿连连”就是这样一款两全分红保险产品,它的保险责任包括生存保险金、身故保险金、祝寿金。作为一款长期保险理财产品,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保值增值,规划人生的现金流,特别适合父母给子女购买,为孩子准备长期稳健持续的现金流。据了解,“福寿连连”自2008年销售至今,80%的保单都来自父母为子女投保。福寿连连不仅可以为子女的教育金做规划,还可以准备婚嫁金、创业金、养老金等;它的累积生息功能,可以满足客户不同人生阶段的资金需求,客户只要选择不领取生存金,公司对其累积生息,年复利计息,客户可以在需要的时候分阶段领取。
为子女买保险,“受益人”是谁?
诚然,为子女买保险,受益的是所有家庭成员。但一般而言,所有的父母在为子女买保险时,一定是把保险作为自己一份爱的传承,给予自己的下一代。希望最终的受益人是子女,即被保险人,而不是首要关注自己可以从中获得多少回报。
人身保险的受益人一般分为“身故受益人”和“生存受益人”。身故受益人是指在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在被保险人死亡后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一般会在人身保险合同列明。父母为子女买保险,身故受益人一般为家长,而生存受益人一般是被保险人本人。如某30岁家长为刚满周岁的孩子投保太平人寿“福寿连连”产品,保险合同约定在每第二个保单周年日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享受此生存保险金的受益人是被保险人本人,即孩子,而不是父母。在子女未成年时,生存保险金可以由父母代为领取。在子女成年后,生存保险金由子女领取,一直可领取至88周岁,88周岁还可领取生存满期红利。其时,父母(投保人)可能已经作古。所以,父母在投保时,就不应把自己当成生存保险金的受益人。以自己的年龄推算出这份保险的满期生存金要自己近120岁才能领取,是完全没有意义的,因为自己并不是这份保险的生存保险金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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