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保底保证,收益无限
设最低保证利率(目前为2.5%),同时分享资本市场投资收益,上不封顶。
月月复利,日日生息
每月公布结算利率,账户价值复利增值,每天计息,使您的利益最大化。
持续奖金,稳定增值
保单持有满5年和满10年,分别奖励保单账户价值的1%,使账户稳定增值。
高额保障,超值关爱
特设高额的意外身故及交通工具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给付,提供超值关爱。
资金领取,自由方便
急需资金时,可申请部分领取保单账户里的资金;也可申请保单质押贷款。
年金转换,养老无忧
合同生效满5年,您可选择将合同转换为我们届时提供的年金保险产品。
投保说明
投保年龄:90天—60周岁。
保险费:每份趸交1,000元。
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70周岁。
投保流程:携带身份证件到银行、邮政网点即可投保。
保险责任
1、满期生存保障:给付期满时保单账户价值。
2、身故保障: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注销保单账户,合同终止。
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我们在按上述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的同时,还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但是,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基本保险金额大于额外给付限额的,“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按额外给付限额给付。我们在给付保险金后,注销保单账户,合同终止。
交通工具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经营客运业务的公共交通工具,在交通工具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者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非营运机动车,在车厢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我们在按上述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和“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的同时,还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交通工具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但是,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基本保险金额大于额外给付限额的,“交通工具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按额外给付限额给付。我们在给付保险金后,注销保单账户,合同终止。
◆基本保险金额为被保险人身故日保单账户价值与所交保费(不计利息;如有部分领取,须扣除实际领取的金额总和)的高者。
◆额外给付限额是“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和“交通工具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的给付上限,具体金额在您投保时根据我们的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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