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期生存保障:给付期满时本合同保单账户价值
2、身故保障:
疾病身故保险金: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
汽车意外身故保险金: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
火车轮船意外身故保险金:按基本保险金额的4倍给付
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给付
其他意外身故保险金: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
◆基本保险金额为所缴保费(不计利息;如有部分提取,须扣除部分提取的金额)与被保险人身故日保单账户价值两者中金额较大者。
◆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后身故的,本公司仅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利率说明
结算利率:保单账户每月结算时使用的利率,每月最后一日为结算日。在结算日本公司根据监管机构的规定,结合实际投资状况,确定当月的结算利率,并在结算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布。结算利率为日利率,保证不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日保证利率。
保证利率:保证利率分为年保证利率和日保证利率。年保证利率保证保单账户价值每年不低于按此利率计算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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