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四种计划,任您选择;高额保障,关爱生命;满期领取,后顾无忧;享受分红,轻松理财。
保险责任
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照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单满期日,本公司按照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备注
投保须知:
A计划:投保年龄:60天—68周岁
保险期间:20年
交费方式:趸交、年交、半年交、季交、月交五种
交费期限: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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