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故保险金给付:
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满期保险金给付被保险人生存至保单合同到期日,本公司按当年度保险金额,根据被保险人的选择方式给付满期保险金。
1.一次性给付满期保险金
2.以年金方式领取本公司将被保险人的满期保险金按其选择的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条款所规定的领取方式向被保险人分期支付年金。
“当年度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如下缴费期限内:当年度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0.025×(保险年度-1)]缴费期满后:当年度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0.025×(缴费期限-1)]
5.附加保障
此外,您可以以相对适宜保费,自选附加保费豁免保障,意外伤害保障,意外门急诊保障,意外住院费用补偿和每日补贴医疗保障。
6.投保规则
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55、60周岁
缴费方式:月缴,季缴,半年缴,年缴
7.投保示例
李先生今年30岁,购买了生命人寿[生命至福增额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保险金额为100,000元。年缴保费5,530元,缴费20年,保障至60周岁。共支付110,600元,则其投资预期值为:注:1、以上假定红利示例中的数值仅供参考,并不代表实际分配的红利。红利的金额是非保证的,实际分配的红利视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而定。2、以上红利均假定以累积生息的方式保留在本公司,并按照假定年红利累积利率3%测算,红利累积利率是非保证的,该累积利率由本公司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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