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种主要特点:
“三金一免”
保险责任:
1、保单生效或复效满90天后患有合同约定30类重大疾病给付赔偿金,合同责任继续;
2、保险期满领取全部应缴保费的105%(即保证返还全部保费并支付利息),合同责任终止;
3、保险期间身故或高残给付全部已缴保费,合同责任终止;
4、缴费期间发生合同约定30类大病,豁免未交保费,其他责任继续有效(即继续享有2,3项);
5、享有保单质押贷款权益。
所保三十种大病:
一、癌症(恶性肿瘤);二、急性心肌梗死;三、中风(脑血管意外);
四、冠状动脉血管成形术;五、冠状动脉激光治疗;六、冠状动脉粥样斑块切除术;
七、主动脉移植手术;八、心脏瓣膜手术;九、昏迷;十、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
十一、慢性肝脏衰竭;十二、瘫痪;十三、暴发性肝炎;十四、严重头部外伤;
十五、大脑去皮层综合征(持续植物人状态);十六、系统性红斑狼疮;
十七、良性脑肿瘤;十八、严重烧伤;十九、失聪(丧失听力);
二十、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二十一、再生障碍性贫血;二十二、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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