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王某选择月交方式,每月保费640.8元,其年交化保费仍为7120元(而非640.8×12)。1.1倍年交保费扣除已领年金与敬老保险金=
50(千)*(142.4(每千元保费)*19(交费年度)*1.1-80(年金)*9)=50*2256.2=112810
身故或第一级残疾保险金:
下列三项取大值
一、两倍保险金额扣除已领敬老保险金
二、按年交交费方式计算至”被保险人
身故日(或第一级残疾诊断确定
日)与原定交费期间届满日两者
较早届之日止,所应交保险费总
额的1.1倍扣除已领生存年金与敬
老保险金(不含特别承保所加收的保险费)
三、被保险人身故日(或第一级残疾诊断确定日)当时的现金价值退还未到期保险费
于交费期间内身故,另加计按日数比例计算当期已交付之未到期保险费残疾关怀保险金:
因疾病或意外致成一至七级残疾时,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为准,依残疾比例给付残疾关怀保险金。生存保险金:
每两年给付保险金额的百分之八敬老保险金:
年龄到达六十五、七十五或八十五周岁的合同生效对应日仍生存的给付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二十祝寿保险金:
99周岁的合同生效对应日仍生存时,给付保险金额的1.4倍生命末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诊断确定符合生命末期状态的,按诊断确定当时身故或第一级残疾保险金的百分之五十(最高以人民币拾万元为限)给付生命末期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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