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国泰人寿保险发行日期:
保险类别:定期寿险适用地区:
最低缴费金额:缴费期限:
投保年龄上限(周岁):13投保年龄下限(周岁):0
缴费方式:10年期保障期限:至88周岁
是否在售:是
投保年龄说明
出生满30日且正常出院至13周岁
保险责任
身故或第一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18周岁前身故,返还应交年交化保险费的1.1倍。
被保险人满18周岁后身故,给付保险金额的1.5倍。
教育保险金:
被保险人18周岁、19周岁、20周岁、21周岁、22周岁、23周岁、24周岁之合同生效对应日仍生存时,给付保险金额的10%。
生存保险金:
届满25周岁后(含),每届满5周年之合同生效对应日仍生存者,给付保险金额的10%。
残疾关怀保险金:
因疾病或意外致成一至七级残疾时,按保单上所记载的保险金额为准,依残疾等级比例给付。
满期保险金:
于本合同有效期间且年龄到达88周岁之合同生效对应日仍生存时,给付保额1.5倍。
生命末期保险金:
以当年度身故或第一残疾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五十(最高以人民币十万元为限)给付。生命末期保险金给付后,本合同保单上所载保险金额及其相关之保险费及现金价值等皆按比例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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