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三倍累积基本保额:223311元
65岁三倍累积基本保额:253287元
3、满期生存金:被保险人年满65岁时仍生存,满期生存金为两倍基本保额加两倍交清增额基本保额,合计为168858元。(未领重疾保险金,红利采用交清增额的方式,按中档分红举例)
4、转换年金:65岁满期后生存金168858元(含交清增额),假设选择转换年金领取方式五,保证领取20年,每年可领取约10250.5元,总共领取205010元。(领取金额是不确定的,领取金额按照领取当时我们提供的年金领取标准确定)
5、分红:公司每年把可分配盈余的70%以上分配给客户,假设60岁前红利采用交清增额方式,61岁红利改为累积生息,按中档分红举例,当年分红如下,可以作为养老的补充。
61岁当年分红:3553元
62岁当年分红:3621元
63岁当年分红:3687元
64岁当年分红:3754元
6、保单可贷款:如果急用现金,最高可申请80%的现金价值进行保单贷款。(现金价值包含红利交清增额的现金价值,按中档分红举例,分红方式选择交清增额)
60岁现金价值:137783元
64岁现金价值:162263元
注:上述的红利预测不代表公司实际分红数据,实际分红情况以本公司经营状况为准。因为红利的分配是不确定的,所以交清增额保额也是不确定的,交清增额部分的现金价值也是不确定的。
投保提示
1、投保年龄:0-55周岁
2、交费方式:5年交、10年交、20年交
3、保险期限:20年、30年、至55岁、至60岁、至65岁
4、身故保险金:18周岁前身故,返还所交保费,并按2.5%年利率单利增值;18周岁后按3倍保额给付身故金。合同终止
5、重大疾病保险金:
①90日内因疾病发生合同规定重疾,退净保费。
②因意外或90日后因疾病患合同规定的30种重疾之一,3周岁之前按保额的25%-75%给付,3周岁之后按保额的3倍给付,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保额等额减少,若减少后主险保额为零,合同终止。
6、满期生存金:保险期满时,按2倍保额给付,合同终止。
7、保单红利: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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