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主附险类别:主险
保险类别(按保险责任):两全保险
适用人群:凡出生满六个月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缴费方式:年交,与保险期限相同
保险期限:10年、15年、20年、30年
产品特色
期内身故全残寿险保障,分红增额,满期一次性给付完整的大笔资金,保障家庭生活方方面面,规划特定期限子女教育、养老、购房换新居、二次创业的资金安排。
强制积累,规避风险,有效理财。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期满,本公司按有效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1、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本合同初始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不包括被保险人因健康及职业类别等原因所增加的保险费),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本合同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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