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外门诊,住院医疗.无免赔额100%报销,每年最高1万元
2.合同生效90天后,疾病住院医疗,在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90%报销,最高1万元
3.合同生效60天后,因疾病在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给付100元/天,最高180天
4.合同生效90天后,因初次患恶性肿瘤在二级医院(含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给付130元/天.最高180天
5.因意外住院,给付150元/天,最高180天
6.因意外或疾病做手术,按手术等级给付住院手术医疗金,最高5000元
7.在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手术麻醉期间造成身故或高残,赔2万元
8.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赔重大疾病保险金9万元,合同终止。
9.被保险人身故,赔身故保险金9万元,合同终止。
10.被保险人意外身故,赔身故保险金29万元,合同终止。
11.意外残疾,按残疾程度赔付,最高20万元
人生最大的财富是健康,没有健康一切为零!
有钱不怕绝症,没有钱治疗才是绝症!
来源:萧秀芳 广州 泰合保销
案例参考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