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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人寿财富宝两全保险(分红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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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阳光人寿财富宝两全保险(分红型)交十年放十年,平时积累点滴,满期收益有保障,未来用钱不愁;保证理财有收益,身价有保障,额外选重疾,健康更无忧;降低利率风险,助您防范人生风险,抵御通胀风险,规避市场风险。

  产品简称:财富宝两全保险(分红型)

  保险期限:20年

  发行机构:阳光保险

  产品分类:分红保险,两全保险

  投保年龄:0-50岁

  缴费方式:期交、年交

  保险责任

  主险身故给付:

  18周岁前身故,给付已交保险费的120%,本合同效力终止;18周岁后身故,给付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效力终止。主险满期给付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按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附加险重大疾病给付:

  首次患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并且自确诊之日起28天后仍生存,则我们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重大疾病给付责任终止;在确诊后生存未满28天,无息全额退还本附加合同已交的保险费,本重大疾病给付责任终止。附加险豁免保险费首次患本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并且自确诊之日起28天后仍生存,可以豁免保险单上所列的阳光人寿财富宝两全保险(分红型)以后各期保险费。附加险重大疾病种类除行业协会规范定义的25种重大疾病外,特别提供5种针对未成年人的重大疾病保障,18周岁后自动转换为5种针对成年人的重大疾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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