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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旺旺财两全保险(分红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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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嘉禾旺旺财两全保险(分红型)的身故保险金包括以下四项: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指定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特别保险金、航班飞机意外伤害身故特别保险金、疾病身故保险金。
  2.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的身故保险金包括以下四项: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身故,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0%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指定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特别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持有效客票(包括依法免票)乘坐指定交通工具,自被保险人双脚走进指定交通工具的车厢或甲板起,至抵达目的地、双脚走出指定交通工具的车厢或甲板的这段期间内,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内,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身故,我们除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外,还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指定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特别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航班飞机意外伤害身故特别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持有效客票(包括依法免票)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航班飞机,自被保险人双脚走进航班飞机的舱门起,至抵达目的地、双脚走出航班飞机的舱门的这段期间内,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身故,我们除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外,还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400%给付航班飞机意外伤害身故特别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疾病身故保险金

  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若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我们将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本主险合同终止。

  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起180日后(不含第180日),若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文章来源:嘉禾人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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