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给付:按主险保险金额给付。
四十种重疾保障:按附加险保险金额给付;重疾给付后,主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按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等额减少。
满期保险金给付:满期按主险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合同终止。
额外医疗关护金:首次确诊轻症疾病(或进行轻症手术),按所发生医疗费用的百分之五十给付医疗关护金,针对同一轻症疾病或轻症疾病手术累计给付的医疗关护金以附加险基本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二十为限,在给付医疗关护金后,附加合同和主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8种轻症疾病)
一、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包括原位癌)
二、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
三、轻微脑中风
四、冠状动脉介入手术(非开胸手术)
五、心脏瓣膜介入手术(非开胸手术)
六、视力严重受损——三岁始理赔
七、主动脉内手术(非开胸手术)
八、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
涵盖96%的常发重疾的前期轻症
满期保险金:满期按主险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合同终止。
转换年金选择权: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投保人可以将本合同被保险人作为年金险被保险人,将本合同满期保险金转换为年金,转换保证年限的终身年金(保证年限可在10年、15年、20年、25年、30年等五种年限中选择一种)
分红:可现金领取,也可累积生息。
【投保示例】
童先生30岁,投保福满堂保额10万,选择65岁满期,缴费20年,年缴保费3850元,获得保障有:
40种重大疾病保障10万;
额外医疗关护金:8种轻症疾病,每种累计给付2万额外保障;
身故保障:10万;
65岁满期金:一次领取10万,或选择年金转换;
分红:可现金领取,也可累积生息。(65周岁满期时中档累积红利约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