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1.保险合同生效后,经公司同意可以部分领取。每次领取金额不少于1000元,并以1000元为整数递增。领取后的个人账户价值不得低于10000元。
2.每月1日为结算日。结算利率在结算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布。
3.您每年有三次选择部分领取特别优惠的机会,前提是在每次发生部分领取后30日内及时补足账户价值,我们对您用于补充部分领取所缴纳的追加保险费不扣减初始费用;两次部分领取特别优惠待遇发生时间须间隔三十天以上。
4.本产品初始费用为3%,在收到保费时一次性扣除。
5.本产品保单管理费为10元/月,在保单结算日从账户价值中扣除。我们保留调整该费用标准的权利,但其调整幅度将不超过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涨落幅度。
6.在犹豫期内退保,我们全额退还您所缴纳的保险费。
7.第1至第4保单年度退保费用分别为5%、4%、3%、2%,第5个保单年度及其以后保单年度不收取任何退保费用。
8.第1至第4保单年度部分领取费用分别为5%、4%、3%、2%,第5个保单年度及其以后保单年度收取20元手续费,但年度内首次部分领取不收取手续费。我们保留调整该费用标准的权利,但其调整幅度将不超过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涨落幅度。
9.您可通过拨打我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518或登陆人保寿险网站(www.picclife.com)查询当月结算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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