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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盛世长虹两全保险(分红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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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太平盛世长虹两全保险(分红型)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合法有效的声明、体检报告书、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有关书面文件构成,为您提供高额的身故或全残保障。
  身故或全残保障:

  (一)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被保险人于70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70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及以后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疾病身故或全残:

  1、本合同生效(复效)180天内: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缴保险费(不包括核保后的加费部分),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生效(复效)180天后:被保险人于70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因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70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及以后因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文章来源:太平人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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