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险可以单独销售,也可与其他产品组合,重大疾病附加险只能附加于《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当“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发生保险事故,则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减少为零。
2、未成年人投保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需填写未成年特约;
3、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1、现金领取;2、累积生息。在产品合同有效期内,在符合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前提下,该产品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并向投保人分配红利;每一年度的红利分配后,被保险人可选择现金领取,或按本公司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选择累积生息。
4、投保人可向本公司申请借款,最高金额不超过合同当时现金价值扣除欠缴保险费、借款及利息后余额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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