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疾病身故保险金=1.1×(基本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险金额)。
3、一般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详见条款)身故,本公司按以下二者之和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的二倍。
2).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日前六个月内在购买本保险产品的银行(含各个营业网点)的平均存款余额(详见释义)与五万元的较小者。
缴费方式一次交清。
投保额度每份1000元,多购不限。
备注:
产品采用增额红利方式进行分红。年度分红以增加保险金额的方式进行分配。终了红利在合同生效一年后,因被保险人身故、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发生责任免除事项或保险期间届满等情形导致的合同终止时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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