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王女士为儿子投保,每年缴费84500元,基本保额100000元,缴费期间选择三年。通过累积生存金的部分领取,他的儿子可在18岁之22随每年获得大学
教育金1.2万元,22岁至23岁每年获得研究生教育金1.5万元,28岁时获得婚嫁金10万元。另外,王女士的儿子在61岁至87岁期间,每年可以领取2万元作为补充养老金;88岁时领取12万元作为祝寿金;之后每年领取9000元养老金至终身。“百年之后”,所交的25.35万元保费还可作为遗产留给下一代。另外,除了以上的利益,客户还可参与公司分红,按照中等分红假设,王女士的儿子在90岁时,累积的红利就将高达195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这就意味着,消费者可以合理避税,给自己和后代留下更多的财富。
特别说明: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实际分红情况根据分红保险业务实际经营情况决定,实际生存金累积生息利率、红利累积生息利率由保险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文章来源:人保寿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