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期间:3年、5年、10年、15年、20年、30年
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者身体全残,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缴保险费,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3.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期满,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案例介绍
张小姐,30岁,保险金额10万元,保险期间20年,20年缴费
年缴保费:4500元
缴费合计:90000元
保障利益:保险期间20年内拥有10万元的身故和全残保障,50岁时可一次性领取10万元的生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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