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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新简易人生两全保险条款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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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响应保监会关于保险业应提高服务"三农"的广度和深度的号召,服务社会经济建设,满足市场需求,为广大农民提供合适的保险保障,近期中国人寿((601628行情,股吧))总公司完成了"国寿新简易人身两全保险"产品的开发。下面分别从开发背景、产品主要内容及特点等方面进行介绍。

  利益如下:

  一、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1000元,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病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21680元,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或因意外180天内身故,给付173440元,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给付满期保险金21680元,合同终止。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付以下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第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病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八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保险描述: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年交。保险期间为十年的,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分为五年和十年两种;保险期间为二十年的,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分为十年和二十年两种;以上交费期间由投保人在投保时自己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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