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将根据上一个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于保险单周年日后将红利分配给客户。
综合事项
除外责任
1.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日起二年内或最后复效日起二年内(以较迟者为准)自杀或故意自伤;
2.投保人或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伤害;
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5.被保险人犯罪行为、拒捕。
产品特色
满期给付颐养天年:
充足满期保险金,助您安享晚年生活,颐养天年。
灵活缴费自由搭配:
缴费年期灵活多样,并可以和其他附加险种进行自由搭配,满足您多方位的保险需求。
生命关爱提前给付:
末期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助您达成未了的心愿。
红利分享抵御通胀:
在享有各项保障的同时使您的投资得到增值(该红利为非保证利益)。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