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身故或全残给付
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以下三者之和给付,本理财保险计划终止:
1)主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105%;
2)主合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3)个人账户价值(仅限身故时给付)。
三、投保人意外身故或意外全残豁免保险费
若投保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将豁免续期保险费,本理财保险计划继续有效。
四、年金选择权
主合同的生存给付将自动作为保险费进入个人账户,按万能账户结算利率进行累积。被保险人可选择以年金的形式领取个人账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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