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客户退保 本金60%化为乌有
“当时是对方一个叫张默涵的销售通过电销渠道联系上我的。电话中一直推荐说他们那款分红型产品多么多么好,现在都存不住钱,就当是为自己未来每月存些钱。10年后可以保本的基础上收益率还根据公司的赢利情况分红,并且还给自己的未来买份保障等等。第一次我拒绝了,后来通过第二次、第三次电话再次游说,我当时也没认真细算,就买了。”
方先生提到的保险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售的一款名为《国寿鸿康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保险,记者拨通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咨询电话,客服人员介绍“这是一款主险为分红型的保险,保障有一个身故的责任,到期没有出险可以返还保费。交费期10年,保障期20年的重大疾病保险,交费方式主要分为月交费和年交费。包含三个方面,首先是重大疾病12大类,细算下来将近351种;第二方面是人身意外,包括像交通事故、普通的人员意外造成的比如像三类烧伤、瘫痪等,这是可以全额理赔的;第三个方面包括一个全国自然性灾害也在保障范围内。20年内如果有病一次性按客户选择的额度赔付,如果客户平安健康20年后可以拿回全额保费,加上20年的累计分红。这款保险的特点是保障高,保费低。
客服人员并未主动提及退保风险,当记者问到退保问题时,中国人寿客服人员表示:“要按照现金价值来计算”。记者又拨通了中国人寿北京电话营销中心,营销中心客服表示:“我们一般不建议客户退保,因为退保的损失是非常多的,尤其是前两年他现金价值比较少,退保损失差不多得60%多。所以我们建议客户在自己没有压力的情况下适度的给自己做保额。”
方先生说:“最关键的是当时对方销售人员电话售前对退保的扣款只字不提。我还主动问到过,但对方只是告诉可以退。没说具体怎么退,这一退折一半了。我相信任何消费者如果清楚保险退保本金近乎折一半,谁都会慎重的。”
从方先生提供的保险合同可以看出,方先生月交款1350元,2011年8月11日合同生效,2012年11月5日方先生退保,一共缴纳了15个月保险金合计20250元,退回本金加红利共计8070.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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