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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电话保险之国寿鸿康保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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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国寿鸿康保险计划是凡十八周岁以上、五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国寿鸿康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保险责任:

  保障一年内因疾病身故

  无息返还所交主险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意外伤害身故

  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终止

  一年后因疾病身故

  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本合同及国寿附加鸿康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A款)合同的所交保费

  分红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符合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

  红利

  领取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

  现金领取;

  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利累积利率每年由本公司宣布。(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处理方式,本公司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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