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从领取日起,每年给付保险金额的10%作为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幸身故,将按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给付身故保险金:(1)若生存保险金开始给付前,被保险人不幸身故,身故保险金=2倍保险金额;(2)若生存保险金给付次数不足十次,被保险人不幸身故,身故保险金=2倍保险金额-已领取的生存保险金;(3)若生存保险金给付十次后,被保险人不幸身故,身故保险金=保险金额;(4)若在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保险单现金价值或已缴付保险费总额扣除已领取生存保险金之差值比上述三项的金额高,将取最高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此外,若被保险人身故时不足一周岁,按保险金额的50%给付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一周岁但不足两周岁,按保险金额的100%给付身故保险金。
现金分红:自合同生效后,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现金红利分配。
特别红利:保单生效10年后,按合同规定,额外给付特别红利。
保险示例:
李先生,30周岁,外企白领,投保信诚润泽两全保险D款,保额10万元,20年缴费,选择合同生效20年后开始领取生存金,每年保费为14,823元,共缴保费296,4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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