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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附加少儿高中教育年金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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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平安附加少儿高中教育年金保险是一款平安少儿保险中常见的附加险。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高中教育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15、16、17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我们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高中教育保险金”。
 
  学业有成祝贺金:被保险人生存至17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学业有成祝贺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附加险合同生效后至其17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身故,我们按照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附加险合同的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附加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附加险合同终止,我们向受益人退还本附加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附加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附加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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