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种名称保额年缴保费缴费期保障期
吉祥至尊100000245020年至70岁
08重疾10000084020年至70岁
住院医疗A100002881年1年
住院补贴90001001年1年
合计21.9万3678平均10.08元
保险利益如下:
1、满期生存保险金:
(基本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险金额)×1.05,合同终止;
2、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a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按不同情形给付,合同终止:
18周岁前,给付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18周岁后,给付实际交纳的保险费×1.1。
b因意外伤害或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按不同情形给付,合同终止:
18周岁前,给付①+②
①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与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二者之较大者;
②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18周岁后,给付主险(基本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险金额)×2+终了红利。
3、保费豁免:若投保人在18至60周岁之间因意外身故或因意外身体全残,可免交续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4、重疾呵护:若合同生效一年内初次发生合同所列32种重疾之一,按照附加险保额的10%与附加险保费之和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即10万X10%+840=10840;若合同生效一年后按照附加险保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0万元。(重疾保险金给付后,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