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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金富贵两全保险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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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平安金富贵两全保险各类保险金领取的起始时间都是根据保险合同而来的,消费者购买平安金富贵两全保险也要注意它的责任免除范围。

  保险责任

  1.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2.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因疾病造成本主险合同所列全残程度之一者,我们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主险合同终止。“所交保险费”按全残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趸交保险费计算。

  若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因意外伤害或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后因意外伤害或疾病造成表1所列全残程度之一者,我们按全残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3.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我们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主险合同终止。“所交保险费”按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趸交保险费计算。

  若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后身故,我们按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4.意外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身故的,我们在按上述约走给付“身故保险金”的同时,还将按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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