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免除:是保险合同中规定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责任的范围。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或故意造成疾病;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被保险人因上述任何情形之一而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的,本合同均终止,我们按本保险条款的规定进行处理,向您或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相应现金价值,如有特别红利,则同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