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30天-55周岁
缴费方式:15、20、30年(以交费期满时,被保险人年龄不超过70周岁为限)
保险特点:
一份投入,真轻松保费低廉,保障无忧,分红增值,安全可靠。
二倍保障,身价高十八岁后两倍身价保障,防范人生风险。
三大功能,用途广可拥有身故、全残、重疾三重呵护。满期领取,规划强满期领取生存金,自主规划。
满期生存保险金: 基本保额 + 累积红利保额 + 终了红利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导致,实际交纳保费的110%; 因意外或合同生效一年后: 18周岁前:(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终了红利; 18周岁后:(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2 +终了红利 保费豁免: 投保人因意外身故或身体全残,且年龄介于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可免交续期保险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身故或身体全残的,
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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