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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康宁人生两全保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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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人保康宁人生两全保险保费低廉保障高,省钱又省心;适用广泛,65岁以内随心而保;三重关爱,满期重疾身价一个都不少;而且缴费灵活,保单贷款,彰显人性关爱!

  保险责任:

  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保险公司按您已交的保险合同和人保寿险附加康宁人生定期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以下简称“附加合同”)的保险费之和(不计利息)给付满期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您已交的保险合同和附加合同的保险费之和(不计利息)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被保险人自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第2年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您已交的保险合同和附加合同的保险费之和(不计利息)的110%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合同所列各种保险金的给付累计以1种和1次为限,保险公司只对保险合同有效期内首先发生的保险事故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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