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利益:
1、生存金:被保险人60周岁前,我们将每2年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1次生存金。首期生存金于合同生效100日且保单已过犹豫期时给付。
2、养老金:从被保险人60周岁开始,我们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5%给付1次养老金直至被保险人年满87周岁。
3、满期金:被保险人生存至88周岁,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以及附加万能账户价值之和给付满期金。
4、基本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前身故,我们将按附加万能账户价值的105%与您支付的主险保险费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后身故,我们将按附加万能账户价值的105%与以下3项的较大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
①基本保险金额的100%;
②主险的现金价值;
③您支付的主险保险费扣除被保险人身故前已发生的生存金及养老金之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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