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特点:
• 长期领取,返回比例跳五级:隔年就领,一直领到88岁;在领的过程中,国内首创领取比例5级跳,5%、10%、15%、20%、30%,满足不同阶段的理财需要。
• 优雅养老,退还工资年年涨:65周岁后年年领取保额30%的退休金,保证领取节节高,品质养老乐开怀。
• 人性关怀,高残意外享豁免:投保人不幸发生意外身故或意外高残疾,享受保费豁免,彰显人性关怀。
• 资金安全,机构理财稳收益:太平资产管理公司帮助您理财,让您坐享财富的保值增值。
保险责任
一、生存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我们按以下规定给付生存保险金:
在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之前(含当天),我们每两年给付一次生存保险金,即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65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之前(含当天)每第2个保险单周年日当天零时仍生存,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付生存保险金,该比例在合同生效后最初五次给付时为5%,每给付满五次后递增5%,但最高不超过20%。
自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不含当天)至被保险人年满88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含当天)期间,我们每年给付一次生存保险金,即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65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不含当天)至被保险人年满88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含当天)期间每个保险单周年日当天零时仍生存,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生存保险金。
在给付生存保险金时,关于红利的处理参见第五条“红利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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