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投保知识手册 | 终身寿险 | 定期寿险 | 两全保险 | 年金保险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人寿保险 > 两全保险 > 正文
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解析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在近来股市波动及房地产新政频出的影响下,百姓投资心理逐渐倾向于稳健和安全性,由此保险公司分红险水到渠成地延续了去年的火爆,成为今年寿险公司大战“开门红”的主打产品,而百姓看高加息后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对分红险也是青睐有佳。

  福寿金:按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55周岁或60周岁)到74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福寿金。

  满期保险金:年满75周岁,被保险人可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得到满期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18周岁前身故,按所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如果在18岁到福寿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有两种情况,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除此以外的,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0%与所交保险费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开始领取福寿金后身故,按被保险人身故后尚未领取的各期福寿金与满期保险金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遭受意外伤害,并因此在180天内身故,若被保险人未满18岁:则将所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至福寿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与所交保险费之和(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人寿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