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拉回到2008年5月16日,汶川地震4天后,我在都江堰拍了一张照片。那张照片拍的是泰康人寿在汶川地震理赔的最大一单,受益人是一对离异的夫妇,当时两个人还不愿意跟对方说话。
他们有一个女儿,23岁,花了200多块钱买了泰康的一份保险。这个女儿很细心,因为父母离异了,大概在地震前一个星期到我们保全部门做了受益人变更,理赔金父母一人一半。这个女孩在商店当售货员,地震的时候她已经跑出来了,还差0.01秒她就可以存活下来,但商店的门梁倒塌了,女孩就被砸在了下面。
泰康理赔了12万元,我把钱分两份,交给他父母,牵着他们两个的手,拍下了那张照片。在那一刹那间,从我的血液里,从我的骨髓里,从我的心中迸出一个观念:买保险就是尊重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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