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胜金账户”保险责任
1.保险期间:保障至88周岁;
2.身故保险金:等于1倍基本保险金额;
3.意外身故保险金:18-70周岁的被保险人意外身故,额外给付1倍基本保险金额。
基本保险金额是以下金额中较大者:
(1)(累计缴纳的保险费-累计部分领取金额)×101%;
(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之日的账户价值。
特别提示
1.保险合同生效后,经公司同意可以部分领取。每次领取金额不少于1000元,并以1000元为整数递增。领取后的个人账户价值不得低于10000元。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