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费方式:15、20、30年(以交费期满时,被保险人年龄不超过70周岁为限)
保险期间:
期满型:15、20、30年
岁满型:至50、55、60、65、70周岁
投保年龄:30天-55周岁
保险利益:
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给付基本保额×10%+吉星高照所交保费;
合同生效一年后内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给付(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2+终了红利。
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因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给付(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2+终了红利。
满期生存保险金:
满期领取(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终了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