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投保知识手册 | 终身寿险 | 定期寿险 | 两全保险 | 年金保险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人寿保险 > 两全保险 > 正文
为未来轻松铺路——成长阳光两全保险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成长阳光”来帮您!每天省下一元钱,轻松为宝贝储备未来 18岁欢喜上大学,“成长阳光”帮您交学费 22岁立志要深造,“成长阳光”再助一臂之力 25岁雄心想创业,“成长阳光”与您齐谱写 28岁恍然该成家。

  2、深造金:被保险人于22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生存,公司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的(基本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险金额)×60%给付深造金,即14760元+分红。

  3、立业金:被保险人于25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生存,公司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的(基本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险金额)×80%给付立业金,即19680元+分红。

  4、婚嫁金:被保险人于2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生存,公司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的(基本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险金额)×80%给付立业金,即19680元+分红。

  5、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前不幸身故,公司给付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后不幸身故,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险金额)×3给付身故保险金,即73800元+分红。

  6、保费豁免:若投保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可免交自投保人身故或确定身体全残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继续享受保险利益。

  成长阳光少儿两全保险(A款)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本产品采用增额红利方式进行分红。年度分红以增加保险金额的方式进行分配。终了红利在合同生效一年后,因被保险人身故、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发生责任免除事项、转换条款、合同效力中止期满未达成复效协议或保险期间届满等情形导致的合同终止时给付。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人寿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