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遭受意外伤害,并因此在180天内身故,若被保险人未满18岁:则将所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至福寿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与所交保险费之和(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
分红金:投保人在保单有效期内,每年可享受红利分配,投保人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一是现金领取;二是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中国人寿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
谈及分红,上述负责人还表示,公司将在符合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
与此同时,中国人寿重磅推出的“生存金累积生息”服务,也让该产品的吸引力进一步增强。按照该服务,客户留存在保险公司的生存保险金每年按公司确定的累积生息利率来计息,并按年利率进行复利计算,直至保险合同终止。客户在免费使用此项服务、实现资金复利增值的同时,可根据自身需要,随时一次性全部领取已产生的生存保险金及累积利息。
此外,“福满一生”具有保单借款功能,确保资金灵活,当客户急需用钱时,就可以申请办理保单贷款获得急用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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