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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保险的“金包银一号”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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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新版规定,万能险保单签发时的死亡风险保额不得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5%;基本保险费不得高于保险金额除以20,并不得高于人民币6000元;保险公司收取初始费用的比例不得超过设定的上限等。

  据广东金融保险学院副院长郭颂平教授介绍,“金包银一号两全保险(万能型)”产品最大的特色之一就是设计了双重结算利息,突破了传统万能险的定义,是万能险市场上的新概念。双重结算利息就是指产品的结算利息有两项,一是月度结算利息,一是终了结算利息,每月至少公布一次。月度结算利息按月进行复利滚动,而终了结算利息,是在退保时一次性计算给付。“简单地说,这款产品就是在基金的账户中又含有一个按照月度计息的浮动利率储蓄账户。双重结算利息的核心实质是体现了更透明、更公平的利益分配格局,不仅将当期已实现的收益向客户派发,同时将保险公司的浮盈以终了结算利息的形式向客户增发。此外,这款产品具有广泛的投保年龄(满60天至60岁的人群均可购买),可以更加广泛地满足不同人群的保障和理财需求。”

  “目前这款产品的首年保证利率是2.5%,但近一阶段以来,外部市场状况较多,保证利率一年一调整。”新华人寿总精算师杨智呈特别解释说,“这样能让公司有机会及时根据市场情况与监管规定调整保证利率,在当前的市场形势下,这样的保证利率政策当然更有利于客户。“根据最新公布的”金包银一号“11月份结算利率显示,该产品月度结算利率(年化)已经达到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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