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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阶段女性保险选购侧重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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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保险专家指出,一般来说,一个女性一生要经历单身期、家庭形成期、家庭成熟期、退休期四个阶段,在保险投入有限的情况下,四个阶段保险保障的侧重点应该有所不同。

  “准妈妈”投保宜早规划

  施先生的妻子已怀孕两个多月,因担心妻子是高龄产妇风险较大,他希望能买一份妻子和肚子里的宝宝都适用的保险产品。

  据预测,2007年我国出生的宝宝将达到2200万。这个数字比2000年的“千禧龙宝宝”还要高很多。和施先生一样,怎么给“准妈妈”

  和宝宝买一份保障优越的保险成为众多家庭关心的话题。

  “因为女性妊娠期的风险概率比正常人要高得多,所以保险公司对孕妇投保都有比较严格的要求。”据业内人士介绍,一般怀孕28周后投保,保险公司不予受理,要求延期到产后8周才能受理。怀孕28周后,原则上不受理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以及意外险,只受理不包含怀孕引起的保险事故责任的普通寿险,且在投保时须进行普通身体检查。

  因此,保险专家提醒消费者,如果觉得怀孕期间有保险需要,最好在计划生育期间就去投保女性险,以便保障期可涵盖妊娠期;而不是等到怀孕以后,才急急忙忙去咨询、购买。后一种行为的结果是:一来产品选择的余地比较窄;二来保险费也比较贵,因为保险产品的定价基础很重要的一个因素是风险概率,而把保险卖给孕妇的风险概率要比卖给普通女性大。

  而对于已经怀上宝宝的女性,可以投保专门为孕妇以及即将出生的小宝宝设计的母婴健康类保险,20周岁至40周岁且怀孕、未满28周的孕妇均可投保。这类保险一方面对孕妇的妊娠期疾病、分娩或意外死亡进行保障,另一方面也对胎儿或新生儿的死亡、新生儿先天性疾病或者一些特定手术给予一定的保险金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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