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年交,交费期间分为三年、五年、八年和十二年四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在急需时可以凭保单向中国人寿借款,从而实现资金的灵活安排。
满期返还、丰厚回报
保险金额乘以交费期间的满期金,保证您高质量晚年生活;每年分享丰厚的分红回报,可有效抵御通货膨胀;同时,身故保障金是基本保额乘以交费年度的1.1倍。
保险责任:
关爱年金:保单生效起至被保险人七十四周岁,被保险人生存则给付关爱年金关爱年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1%。
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75周岁时,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身故保险金:保单生效两年内因疾病身故,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后因疾病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110%。
备注:
红利事项: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
1.现金领取;
2.累积生息。
附加功能:保单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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