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自伤身体;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但被保险人被强迫、欺骗情形下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复效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四、投保规定
1、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年龄到达88周岁的合同生效对应日
2、交费年期及投保年龄上限:
3、交费方式:趸交、年交、半年交、季交、月交。
4、承保年龄:凡出生满30天以上、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合同。
利益演示
一、投保示例
35周岁男性投保保额10万元、交费期限20年的“国泰长利年年年金保险(分红型)”,选择60岁领取年金。
1、年交保险费9240元。
2、生存年金:60周岁开始,每月领1000元,保证领取20年。
3、祝寿金:88周岁可获得36000元祝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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