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锦绣年华”定位为专款专用、老有所养,与同类产品相比,它具有较为突出的特点。
首先,投保范围广、保险期间长,自0—60周岁均可投保,保险期间到被保险人年满81周岁,满期还将给付保险金额,满足长寿者需要,并具有一定的储蓄性。
其次,缴费灵活,可根据自身情况与需要选择不同的缴费年限,缴费期间包括十年、十五年、二十年或三十年,为客户提供了更加个性化的选择。
再次,领取方式多样、领取年龄自由,被保险人可选择在五十周岁、五十五周岁、六十周岁、六十五周岁、七十周岁五个年龄档的任一档次开始领取养老金,可选择年领或月领,充分体现新华人寿人性化关怀。
最后,该产品具有新华特色的分红方式,即年度红利+终了红利。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养老年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领取年龄的保单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合同约定的下列方式之一向被保险人给付养老年金:
1、被保险人年满81周岁之前,每年按照有效保险金额的20%领取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
2、被保险人年满81周岁之前,每月按照有效保险金额的20%×折算系数领取年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
二、祝寿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81周岁的保单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有效保险金额给付祝寿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三、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在开始领取养老年金前身故的,本公司按所缴保险费(不包括利息)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2、被保险人在开始领取养老年金后身故的,本公司按有效保险金额与给付系数的乘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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