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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高等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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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人寿保险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规避风险的工具。那么,面对众多保险产品,怎样才能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呢?要知道,一旦选择错了,不仅没什么保障,反而成了生活负担。少儿高等教育年金保险(分红型)如何?

  保险责任

  高等教育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18、19、20、21周岁的保单生效对应日,将获得高等教育金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其21周岁的保单生效对应日前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身故,将获得按身故时保单的现金价值净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保险费豁免

  投保时年龄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的投保人,选择分期交付保险费的,在交付保险费期间,若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可以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

  红利领取方式

  投保人可选择下列一至五项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

  现金领取

  累积生息

  抵交保险费

  交清增额保险

  购买一年定期寿险

  其他。若投保人未选定红利领取方式,将按第二款方式进行红利给付;同时投保人每年可申请变更红利领取方式一次

  注:投保的未成年人死亡给付保险金额的上限为10万元

  责任免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我们将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日起两年内自杀导致身故;

  二.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您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此条所指的您,即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的情况下的投保人);

  三.被保险人或您因犯罪行为或因拒捕而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

  如出现上述三种情形之一,若保险合同有现金价值净额,我们将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净额,保险合同终止;若保险合同有未偿清的保险单贷款,我们在退还上述款项时将扣除该等贷款的本息;如已发生保险费豁免,退还上述款项时将扣除已豁免的保险费。

  但是,若发生上述第二、三种情况且投保人未交足两年保险费,我们将不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净额。

  本简介仅供参考,详细内容以保险合同为准。如有问题,请与寿险顾问联系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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