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金累积生息:若按年或按月领取的年金于应领日未领取而留存在本公司,则按本公司每年确定的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
4、身故给付: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我们按合同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日后身故,我们按合同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扣除累计领取的年金总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5、特别权利:
生命尊严提前给付
若被保险人在年金开始领取日后处于生命末期,我们按合同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扣除累计领取的年金总额给付生命尊严提前给付保险金,合同终止。
注:
1、高额领取,有保障:
在投保时阳光人寿提供年金转换数额的最低保证,客户可在领取当时选择最有利的年金转换数额。如果已经通过其他方式准备好充足的养老所需经费,可以在开始领取年金时,选择一次性领取年金,灵活支配资金;如果将年金作为养老金,则客户可选择按年或按月终身领取,获得与生命等长的稳定收入。同时客户也可以选择将年金保留在阳光,按照年复利累积利息。
2、身体健康,有保障
匹配不同人生阶段,鸿福齐添分别设置不同的保障。年金开始领取前,因客户对家庭的责任比较高,为客户设计较高的人身保障;年金开始领取后,步入养老阶段,家庭责任减轻,个人养老需求增高,人身保障需求递减,故为客户设计递减的人身保障,另增加了生命尊严提前给付特别权益,客户可以安享阳光关怀。同时客户投保鸿福齐添时还可附上阳光人寿独有的包含“健康专项检查金”的重大疾病保险。
3、抵御通胀,有保障
在为客户提供稳定年金收益的同时,鸿福齐添每年可以参与分红,尤其保证晚年生活所倚赖的养老金不“缩水”。阳光人寿更特别为客户提供了累积生息、抵交保险费、交清增额三种保单红利领取方式,而且在年金开始领取后,不用办理任何申请,鸿福齐添的红利领取方式会自动调整为累积生息方式。
4、灵活安排,有保障
鸿福齐添设计了多种年金开始领取年龄,及领取方式,客户可灵活的安排晚年生活。年金开始领取年龄有四十岁、四十五岁、五十岁、五十五岁、六十岁、六十五岁、七十岁共七种;领取方式有一次性领取、按年终身领取、按月终身领取共三种,而且在年金开始领取前,领取方式可以随意变更,不受任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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