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返还快,年年返还加递增
贺寿金,高寿给付贺百岁
双红利,财富增值添动力
保险责任:
1.生存给付,高额返还
如被保险人在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仍生存且合同仍然有效,您可获得我们保证的生存现金,第15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之前金额为保险金额的3%,第15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及之后金额为保险金额的7%(缴费期短于20年)或8%(缴费期等于或长于20年),直至合同保险责任终止。
2.人寿保障,直至百岁
若被保险人不幸身故,且身故时未满18周岁,其身故保险金为累计已交付保险费;若被保险人不幸身故,且身故时已满18周岁,其身故保险金为累计已交付保险费和保险金额两项中的较大值。
3.百岁贺寿,安享天福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10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将获得贺寿金,为百岁寿诞增添喜庆,金额为累计已交付保险费和保险金额两项中的较大值。
4.周年红利,岁岁相伴
为您提供的周年分红利益,让您与金盛保险一同分享经营的成果,使您的财富不断增值。
5.终了红利,更强动力
您更可享受终了红利作为特别投资回报,让您在保单终了时(保单满期,保单生效5年后退保或者保单生效1年后被保险人身故)享受一次性给付的特别奖金。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呆,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王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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