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保险人在养老年金的保证给付期内身故,我们将按保证给付期内应给付的养老年金总额与已给付养老年金金额两者的差额一次性给付给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本主合同终止。
生存保险金、养老年金如果不领取,将进入生存保险金累积账户,并按本公司确定的生存保险金累积利率以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在本主合同终止或受益人申请时给付。
满期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年满9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按照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年满6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不含)身故,我们将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和所交保险费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所交保险费”按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含因红利分配而增加的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和交费年度数计算。
全残豁免保费被保险人在交费期内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之日或最后复效之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日后因疾病发生全残,自被保险人确定为全残后的首个保险费应交日起,我们豁免本主合同以后各期保险费。
保险费豁免后,我们不再接受您保单贷款或解除合同的申请。
保单红利
保单红利的确定在本主合同有效期间内,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我们每年将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保单红利是不确定的。我们每个保单年度会向您寄送红利通知书,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
保单红利的领取您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
(1)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本公司,以我们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按年复利储存生息,并于您申请或本主合同终止时给付。
(2)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交保险费,如果抵交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交保险费,但该余额不计利息。交费期满后,抵交保险费方式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
(3)交清增额:依据被保险人当时的年龄,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的保险费,增加本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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